本条例中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工程机械和物料搬运机械。本条例所称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2排气污染,是指排气管道、曲轴箱和燃气系统向大气排放、蒸发污染物所造成的污染,第五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2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机动车和非。1、...政府关于废止《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的决...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1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成都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污染防治办法》的决定道路...
更新时间:2023-06-30标签: 排气道路机械非道路机械排气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