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机械所有人应当对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使用机械的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是指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动力机械和工作机械,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农业。
1、玉树藏族自治州公路管护条例(2019修订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充分发挥公路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州辖区内的县道、乡道、村道的管理和保护,斯通道路村道的管理和保护参照执行。斯通道路指与外界有联系的宗教活动场所道路。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公路管护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渡口、排水设施、防护结构、里程碑、路标、桩柱、安全设施、养护设施、护路树、养护场、公路用地和专用房屋。
2、农用车 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有哪些?农用车道路各省市交通管理规定不一。以沈阳为例,《沈阳市农用车交通管理办法》道路规定第八条大型农用车、拖拉机随车行驶时,其高度离地不得超过3米,宽度不得超过车厢,长度不得超过前端。装载时装卸人员不超过3人,并预留安全座位。载重1000公斤以下的小型农用车,载物高度不准超过离地2米,宽度不准超过车厢。长度前端不允许超过车身,后端不允许超过车厢50厘米。
农用三轮车和小型农用拖拉机载物时,高度不得超过2米,宽度不得超过50厘米,后端离地不得超过50厘米。车厢里不允许有乘客。第九条大型农用拖拉机在高速公路上最高时速为50公里;小型拖拉机在高速公路上最高时速15公里;农用三轮车在高速公路上的最高时速是40公里。农用三轮车和拖拉机应靠近公路右侧边缘行驶。农用车辆的行驶速度和行驶车道均符合货运车辆行驶的规定。
3、山西省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97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种植、养殖、运输、加工以及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动力机械、工作机械和专用机械。第三条凡在本省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以及农业机械操作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