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4/2018年12月31日。根据浙江省环保厅下发的文件,浙江省非道路Mobile机械国ⅰ标准已于2018年12月31日禁用。《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保规〔2018〕32号)明确规定:自2018年12月31日起,移动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浙江省禁止生产、销售、登记的国家(一)新增机械
4、西安市机动车和非 道路移动 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是指排气管、曲轴箱和燃气系统向大气排放、蒸发污染物所造成的污染。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和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Exhaust污染防治计划,保障资金投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控制污染总量,将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协调处理污染防治中的重大问题。
5、非 道路移动 机械环保标牌字母代表什么?Fei道路Mobile机械(NRMM)环保标志是用于识别Fei道路Mobile机械的环保标志。标志通常由一组字母和数字组成,代表不同的含义。其中,字母代表以下含义:EU:欧盟标准;欧洲经委会:联合国经济委员会标准;EPA:美国环境保护署标准;CARB: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标准;GOST:俄罗斯标准。
6、长春市机动车和非 道路移动 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的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的防治。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是指以汽油、柴油、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的机动车,包括双燃料机动车和混合动力机动车。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是指通过排气管、曲轴箱、油箱、燃油(气)系统向大气排放和蒸发的各种污染物造成的污染。第四条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县(市)环保部门负责辖区内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吉林省机动车和非 道路移动 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吉林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路Mobile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2004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2)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吉林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路 Mobile》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2年7月28日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7月2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mobile机械排放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