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管理费收费依据《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根据合同法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寄存物并返还,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用的合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此,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可以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业主实际向物业缴纳车辆保管费。
7、 小区 车位管理费 收费标准根据《民法》的规定,小区范围内的建筑物、绿地、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归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场地停放汽车的,归业主所有。这部分车位车主不需要支付停车费,如果用于出租,也归车主所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1。停车场不足一个时间单位的,不得收费;2.占用停车场夜间停车时间由21: 00的次日7: 00改为19: 00的次日7: 00。
8、 小区停 车位 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小区Stop车位收费各地标准不同,按当地标准执行。比如在南京,根据南京停车收费管理规定:第六条停车收费计时收费计数收费停车由物价部门批准。昼夜时间划分:白天是8:00-20:00,其他时间是晚上。汽车进入停车场15分钟后收费(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库除外)。
计时收费停车场应配备公认的计时收费系统。(1)白天期间计费单位为15分钟(不足15分钟为15分钟收费),时间连续累加收费;夜间计费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为1小时收费),时间连续累加收费;(2)白天连续停车超过6小时不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视同6小时收费(I类道路停车泊位除外);(3)停车时间跨越两个时间段,按两个时间段的标准为收费,不足一个按收费单位为收费;(4)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出部分按上述(1)、(2)、(3) 收费的规定重新计时。
停车后前半小时,3元。道路白天停车收费晚上停车收费晚上停车,停车费满一个时间单位就可以收,不足一个时间单位就不收收费。如果没有停车线,充其量就是一个乱停乱放的停车场,第二次违法停车,所以在这种环境下没有正规收费的可能,ⅰ类地区:工作日/(非工作日),停车后前半小时3元(1.2元),半小时至三小时6元/半小时(2.4元/半小时),三小时后10元/半小时(4元/半小时)。二类地区:工作日/(非工作日),停车后前半小时1.8元(0.9元),半小时至三小时3.6元/半小时(1.5元/半小时),三小时后5元/半小时(2.5元/半小时),停车注意事项停车时,要注意停车位置。选择有摄像头的车库最安全,最好不要在高楼附近停车。在路边停车时,要注意车辆与路缘的距离,不要随意将车辆停在路边,以免被罚款。输入小区暂时停车,或者认为可能会占用他人隐私车位,最好在车上留下醒目的联系电话,车位紧张大家都能理解,一旦车子真的需要移动,也方便及时和车主取得联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